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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政治体制发生的深刻变化导致了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迁。在社会转型期背景下,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开始取代之前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体系而成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基础单位,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服务也才在此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社区作为基本的社会单元,在法治建设中起到其他司法行政机关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对社区法律服务建设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城市社区法律服务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以及选取“汇工园社区”这个典型社区的法律服务来进行实证考察,通过分析社区法律服务的运行模式及特点来总结出转型时期下我国城市社区法律服务所处的行政化困境,并进一步分析出原因。同时借鉴国外社区法律服务的有关经验,最终找出我国城市社区法律服务行政化问题的解决路径,以此来建构完善我国城市社区法律服务的应然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社区法律服务的基础理论。这部分首先介绍了与社区及法律服务这些概念相关的涵义,其次着重阐述了有关社区法律服务产生和得以存在发展的相关理论,包括市民社会理论、善治理论和人道主义理论。这些理论对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价值理念、工作原则、角色定位等方面起着重要影响。这部分最后则概述了社区法律服务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以及我国发展社区法律服务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作为论文主体,首先介绍了本文实证研究的对象“汇工园”社区的概况和特点,进而详细叙述了该社区法律服务站的机构设置和具体的运作机制。通过考察该社区法律服务的运行,可以发现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行政化倾向。因此本部分的重点就在于对我国城市社区法律服务所处的困境进行全面的梳理,将当前社区法律服务在法律规范、机构人员设置、工作具体指向以及社区居民参与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以及由此形成的交叉网最终概括为“一个基础、二层关系”的局面,进而分析了相应的原因所在。第三部分则集中阐述了如何摆脱这种困境的合理路径。通过介绍社区法律服务的既有模式以及国外社区法律服务的运行模式,我们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基于我国社会现实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政府社区合作的混合型模式是最符合我国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发展需要的,正文最后则具体阐释了这种模式在我国城市社区应从哪些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