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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需求与供给问题。本文开篇首先通过分析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因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了其母公司在被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财务问题而招致美国投资者诉讼一案,引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 1.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方面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信息供给存在种种缺陷,从而引致信息供求的不均衡。从我国国情来看,要改善目前信息披露的现状,更为重要的是增加对信息的有效需求,培育理性的信息需求者,由需求带动供给,只有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同时着手改进,才能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 2.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的信息需求主体问题,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需求主体是不完善的,从而引致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从对公司披露信息的主要需求主体——债权人和投资者来看,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其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而弱化了其作为真正市场意义上的理性债权人应发挥的作用,进而致使其不是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需求者。另一方面,我国的投资者对公司信息有效需求不足。就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大股东而言,上市公司大股东要么是“一股独大”,掌握并操控了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要么是由于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存在“所有者缺位”,因而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就持有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而言,他们的文化程度、对数据的分析理解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较弱,并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个人投资者投资股市是为了投机而非投资。所以,他们也不是公司信息需求的有效主体。就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而言,他们虽然是我国上市公司信息的主要需求主体,但其在规模、人才、管理、资金、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以及对证券市场的规范作用等各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本文也分析了我国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现状,指出这些机构投资者也正在积极地向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转变。 3.针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目标问题,笔者在分析比较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公司信息供给的目标(也是财务会计的目标)应该是“广义的决策有用观”即为多元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理由如下:(1)从广义上来看,“决策有用观”涵盖了“受托责任观”,但“受托责任观”不完全涵盖“决策有用观”。(2)结合我国现状来看,“受托责任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决策有用观”更符合企业财务理论发展趋势。 4.针对公司披露信息的质量问题,笔者在分析了目前国内外不同学者的观点后提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同等重要的两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如果当二者发生矛盾,一定要选择其一,那么不妨可以采用“一分为二”的方法:即表内信息以可靠性为主,相关性次之;表外信息以相关性为主,可靠性次之。理由如下: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因而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可靠性”这一质量特征一直以来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