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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有了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才能保障农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与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尤为重要。但随着人们以资源的高消耗和环境的高污染为代价,进行掠夺式经营,农业生态环境已然遭受重创。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平原上的农业大省,也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黑龙江省农业的发展不仅关系着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更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虽然黑龙江省对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有一定的重视,并经过长期多方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因环境自身的一些自然因素以及多种人为因素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仍旧非常突出。本文通过对农业生态环境概念的界定,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外部性理论、循环经济理论、生态系统理论为基础,从黑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入手,系统地分析了黑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即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保护与建设的路径:意识角度主要通过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树立科学发展观来培养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法律角度指出应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立法、强化农业生态环保执法力度,为黑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行政角度主要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及实现行政领导责任制来实现;经济角度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应用经济手段,引导农业生态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实施并完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另外通过环境税收调控,抑制企业的污染排放,促进企业的生产过程亲环境;技术角度主要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比例、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以及完善预防监测网络;发展模式方面,选择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清洁生产方式,使资源得以持续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驶入低投入高回报,农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轨道。本文是通过研究大量文献资料,同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加工整理的基础上,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必要性进行系统分析,从多个角度提出实现环境保护与建设目的的路径,以实现保护黑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推进黑龙江农业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建设,为农业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