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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我国正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来,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在逐渐地向市场经济转轨。转轨时期的中国实现了迅速解放生产力,逐渐提高我国经济总量目标的同时,在劳动关系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王东进副部长在中国劳动学会2005年年会暨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目前劳动关系面临着五大主要问题,其中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够完善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较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处理不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剖析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弊端,指出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重构的初步设想,并以构建新型的独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例,探索新制度的实践途径。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研究、访谈与问卷调查和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翻阅有关文献,进一步明确劳动仲裁的有关基本概念,了解国内外劳动争议仲裁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查阅的文献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内外有关理论著作和学术论文,二是国内外的有关法律、政策和统计数据。
为了了解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制度的根本看法,同时印证本文的逻辑分析以及结论,笔者设计了一份简单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调查问卷,于2006年9月到10月在上海市杨浦区和虹口区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门口作了部分访谈和调查。通过近半个月的调查问卷活动取得了现行的劳动仲裁制度运行情况的原始数据资料的数据,并分析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满意度。
笔者在本篇论文中还采取了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劳动争议仲裁和其它类型仲裁的比较,得出劳动争议仲裁所具有的独特性质,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重构奠定了基础。本文还通过比较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调解的不同点,指出劳动争议仲裁相对于劳动争议诉讼,在效率上所具有的优越性,应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点解决方式。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完善,成为了理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当务之急。纵观全文,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从效率观点去考察其制度的合理性,突破了以往单单从法理学的角度去度量和评价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局限,同时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创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前瞻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