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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是一种典型的海上侵权行为,由于它的多发性和复杂性,一直是海事司法中的热点问题,本文以船舶碰撞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为研究切入点,对船舶碰撞的概念,船舶碰撞的过失及判定标准,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原则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同时,也提出了完善我国船舶碰撞立法的构想。第一章主要讨论了船舶碰撞的概念。传统的船舶碰撞概念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随着海上航运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海上侵权行为的多样化,船舶碰撞的概念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船舶碰撞概念,其越来越难以科学地反映船舶碰撞的客观现实。虽然国际公约及各国海商法都对船舶碰撞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争议,特别是我国海商法学界的学者和司法工作人员对船舶碰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持有大相径庭的观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间接碰撞”是否属于“船舶碰撞”,即“间接碰撞”的地位问题。本章以此为出发点,结合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的规定,辅以学界比较有典型性的学术观点和实践中的海事判决,阐明了各方的观点并进行了比较,最后从笔者个人的角度对完善船舶碰撞的概念,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二章对船舶碰撞进行了侵权法上的研究。船舶碰撞属于侵权行为,为了能更好的探究船舶碰撞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本文通过类型化的研究方式,将船舶碰撞侵权行为同与其有相似之处的几类侵权行为进行了对比,并最终得出了船舶碰撞属于一类特殊侵权行为的判断,同时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价值两方面着手,论证了这种判断的合理性。第三章的主要研究问题是船舶碰撞过失,船舶碰撞属于侵权行为,而同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就是过失以及过失的确定原则,同时过失也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本章分析了船舶碰撞中过失的分类,并对判断船舶碰撞过失的一般标准和特殊标注,进行了比较。第四章,第五章选取了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中的两个重要原则进行研究,对于一种侵权行为,最重要的是它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如何非配,本文追溯了过失责任原则和比例过失原则产生,发展的历程,将它们同侵权法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了比较,并对实施这两项原则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第六章则结合国际船舶碰撞发展的新形势和国际公约,外国法律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船舶碰撞立法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