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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点源削减量的合理分配对保障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以及促进水功能区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目前,在水功能区水污染物削减量分配方面的研究尚少,已有的分配方案无论在原则上还是方法上都尚不完善,且难以实施。本文以扬州市68个水功能区内的古运河扬州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为研究实例,以削减量分配满足公平性为基本原则,兼顾各排污单位的经济技术水平差异,提出“水功能区-污染源”的分配主线,采用改进后的等比例分配法,得到符合公平性原则兼顾各排污单位经济现状的分配结果。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1)通过对总量控制、水环境容量、受纳水域允许纳污量等指标的综述可知:总量分配、环境容量分配、容许排污量分配以及削减量分配等,其实质基本相同,表明科学合理地分配各点源的削减量也是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的关键问题之一。分析了等比例分配法、等贡献率分配法等4种分配方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指出基尼系数法不适用于特定水功能区点源的分配研究。(2)为体现削减量分配的公平性与差异性,兼顾到实际的可操作性,笔者对等比例分配法进行了改进。指标体系涵盖了行业特征、处理成本、污染源位置、废水处理技术成熟度以及企业经济承受能力5个方面。考虑到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增加了行业特征这个指标,用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排污量来表征。(3)扬州市2013年68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仅为59.4%,与2015年的规划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说明必须对水功能区入河污染物量进行控制。因此,需对水功能区内各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合理地削减。(4)以扬州古运河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为实证研究,根据熵值法得出的指标权重,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排污量在各个因素中所占的权重最大,说明其对分配的影响也最大,其余因素的影响从大到小依次为:净利润、与控制断面的距离、吨水处理费用、工业废水污染物去除率。对等比例分配法和改进的等比例分配法的分配结果进行比较,虽然分配结果不完全一致,但是改进后的等比例分配法的分配结果与等比例分配法的趋势基本一致,说明行业特征、污染源位置等因素对于分配结果的影响还是得到了很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