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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对外经济贸易交流发挥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我国政府应当致力于为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税收法律环境。但我国目前对银行业课征的营业税法律制度还存在着重复课税较严重、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税率设计不公平等弊端,导致我国银行业流转税税负较之国内其他行业以及国外同行业偏重、不利于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问题。增值税法律制度具有能够克服大量重复课税因素、税收中性以及税源稳定充足等优越性,世界各国都已普遍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或货物和劳务税1),因此我国解决上述问题的总体方向是对银行业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国银行业增值税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关于我国银行业流转税法律制度改革的研究,经历了从降低营业税税率和改革营业税计税依据等营业税内部改革方案到将我国增值税覆盖到包含银行业等商品和服务的所有行业的政策建议。近年来,大多数学者都对银行业“营”改“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了充分论述,也对改征增值税以后的相关制度设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国外许多专家学者对银行等金融保险机构是否应当课征增值税还持有争议,分别指出对金融业开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以及存在技术和监管方面的困难,并对如何界定金融业务免税范围和进项税额抵扣办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比较。本文立足于我国银行业营业税法律制度存在着较严重的重复课税、计税依据不合理以及税率设计不公平等弊端,阐述了将银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客观地分析了银行业“营”改“增”进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制设计的困难和涉及中央地方财政体制的障碍,并比较和借鉴了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银行业增值税法律制度在税制设计方面的先进经验,试图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构建出具有现实意义的银行业增值税法律制度。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从经济学角度和税法角度对银行业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做出了理论分析,分别从博弈论、税制优化理论、税收中性理论、税收公平原则以及税收效率原则多方面阐述银行业“营”改“增”的重要意义。第二,从明确征收方法、明晰计税依据、厘清税率以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四个方面对我国银行业增值税法律制度做出了初步构建,以期为我国增值税立法提供有益参考。第三,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图表说明法、实证考察法和比较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详细考察了目前我国银行业的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和存在问题,比较分析了相关国家基本免税法、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免税法以及零税率法的优势和弊端,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做出了相关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