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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兴未艾的背景下,以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一步缩小东西部差距,使整个长江流域都得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研究首先对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文献以及研究现状进行综述,使本研究获得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其次,对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并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对流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再次,从合作的模式、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合作的途径等方面对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的合作机制进行构想。最后,我们将得出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第一,实现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十分必要。
第二,长江流域具备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条件。
第三,一体化的合作机制要求政府必须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环境,为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的创造和保持发挥其作用。
第四,就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而言,在短期内需要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进行必要的补偿,这时需要发挥中央政府的权威来实现合作,但从长期来看,随着一体化的进程,其补偿的额度也会随之减少,生态补偿将会最终变成市场机制下价值的交换,使得生态补偿变成历史。
第五,我们可以采用循环经济工业园等市场型双赢的合作模式在能源产业、现代生物制药产业以及劳务合作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合作的目标是缩小流域各地之间综合发展能力的差距,而实现以直接投资和兼并整合为主要形式的下游地区产业向中上游地区产业的转移是提升中上游地区自身综合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