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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由来已久。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以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法人治理机制,在此背景下,代表所有权的股东与代表经营权的管理层进行了漫长的博弈过程,并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象。关联交易便在此时成为管理层用于与股东进行博弈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并且随着博弈内容的不断翻新而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关联交易形式。可以说,关联交易已经成为影响公司健康运行和安全治理的重要因素。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由于证券市场发展还不够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还不够健全,各种各样的关联交易行为层出不穷。虽然相关管理部门在市场组建初期就开始重视关联交易的影响,并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交易披露》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着先天不足之处,关联交易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且难以避免。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大幕缓缓拉开,实现股权全流通成为那一时代解决上市公司治理难题的不二之选。虽然关联交易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仍然表现为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其本质根源仍然在于股东地位的不平等导致了股东权利的不平等。地位不平等导致权利不平等,进而导致对利益和价值的取向不一致,从而产生了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自私自利”行为。股权分置改革阶段性地实现了股权的全流通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股东权利不平等带来的各种矛盾。本文亦是在此背景下建立了自身的写作意图。那么股东地位和权利发生的变化是否会对关联交易产生影响,如果是,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对上市公司治理有利还是有弊?这就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关联交易的产生会对上市公司治理产生一定影响,而公司价值作为衡量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重要指标,往往会受到上市公司各种治理因素的综合作用,关联交易就是其中一种。由于政策监管的特殊性要求,上市公司往往会在其公告中公布各种交易数据,而市场上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却只能在公告公布以后才能获得此类信息,地位上处于被动接受和从属的劣势。在此情形下,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只能通过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和股票市值的预计做出自己的选择,进而影响股价的波动和公司价值的升降。因此,搞清楚关联交易对公司价值产生的影响有其十分必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关联交易入手,阐述了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相关概念,分析了关联交易的性质、特征及分类。运用国泰安数据服务中心(http://www.gtarsc.com)提供的数据对沪、深两市A股2002—2009年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分类统计,对我国关联交易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象频繁发生的内在动机和目的。其次对股权分置改革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研究。发现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关联交易的数量不降反增,这表明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依赖比股权分置改革前更加强烈;另外,由于国家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关联交易呈现出新的特点,利益转嫁等行为表现得更加隐蔽。然后阐述了公司价值的相关概念,通过借鉴国内诸多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初步得出本文所秉持的观点。并且着重评价了对公司价值的几种衡量方法,对几个重要名词及其计算方法和各自利弊进行了剖析,并最终确定以托宾Q值作为本文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最后,本文运用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02—200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重点关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关联交易对公司价值产生的影响,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并就规范关联交易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期日后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更为科学,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更为全面,对证券市场的保护更为成熟。1.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正在日益增多,而且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也表现的日益密切。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多和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司治理层正在试图通过关联交易来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以满足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诉求。2.尽管多项研究都认为关联交易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公司价值,但是随着对关联交易认识的不断深化,本文发现关联交易不仅仅只是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用于侵蚀中小股东权益的手段,可能也是利益集团之间提高共同竞争力的有效选择。3.不同类型的关联交易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可能并不一致。商品交易类关联交易占净利润的比重与公司价值之间呈现弱正相关性,关联担保或抵押行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负相关性。这说明市场投资者愿意承认关联交易的存在,但不愿意承认关联企业之间肆意提供担保、盲目扩大整个关联集团经营风险的做法。4.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确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增强了管理行为的透明度,这使得证券市场能够更加及时、准确的获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信息,从而为市场投资者提供更加精准的决策。本文的研究主要取得以下贡献。首先,通过对各种关联交易类型的交易量进行统计,将研究重点放在商品交易和抵押担保两种交易类型上。特别地,通过商品交易类关联交易金额占年度净利润的比重变化趋势证明关联交易在公司治理中占据的地位日益重要。其次,以往研究对于上市公司在关联方之间提供抵押和担保的情形没有加以足够重视。本文结论表明抵押担保类关联交易的发生会严重影响市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关联方之间彼此提供担保或抵押会增大整个关联利益集团的风险,并且会最终导致中小股东投资者的股权利益受到严重侵蚀。第三,许多文献先后选取多个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衡量上市公司的公司价值,但研究效果适得其反。本文摈弃这种追求极端的做法,将研究重心放到关联交易类型上来,对解释变量进行更加细致的剖析,而不是一味的追求对被解释变量的证明力度。最后,截止2010年年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告以尾声。在此背景下,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是否取得预期成效理应形成统一的定论。本文通过对关联交易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研究得出了一些初步结论,并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进行前后对比分析,从而为统一股改工作成效的认识提供有力的说明。同时,本文在研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对于商品交易类的关联交易,我们采用其占年度净利润的比重来定义解释变量,这种方法还缺少理论依据。其次,医药行业有其经营的特殊性,研发支出在成本中占据很大比例,但研发成果却有可能在关联方之间无偿使用,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还不足以扩展至全行业。第三,有关关联交易的类型存在多种分法,本文只选择其中一种,因此分类依据不一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