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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7年在北京开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其后的10多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该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影响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推进,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本文在当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对策建议。本文结构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语。导论部分简要地说明本文的写作背景、意义、内容、重点、方法等。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当前学术界对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还不多,许多基本的概念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也没有法律上的明确界定,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概念还比较模糊,不是十分清楚,所以文章首先介绍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与其相关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对二者的概念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文章在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指出了当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对其成因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分析,指出了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最后在前文分析论述的基础上,针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执法、权利冲突、越权执法等问题,按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从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体制等方面提出了提出了完善城管执法制度的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对策建议:第一,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采用文明柔性的执法方式;第二提高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第三健全和完善城管法律法规;第四改革和完善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第五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等。结语部分指出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