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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业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而言,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而国有商业银行对于现代金融业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从2003年的4月28日起,银监会正式履行职责,这表明我国在国有商业银行审慎化监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简单地说,监管效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银行监管机构利用最小的成本,交换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指银行内部通过设定的稳定性、效率性、发展性目标来检验自身是否具有高效率;三是指社会监管是否对银行发展具有高效率的促进作用。而国有商业银行监管效率评价标准有三条:一是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效率;三是社会监管效率。银行监管的目标都是为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经历了从合规性监管到审慎性监管的阶段,每一次金融改革改革都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监管效率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内控机制不完善、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不良贷款率高这几点。而监管机构的低效率表现为:监管协调性不够、监管机制僵化、监管人员素质总体水平不高、监管手段和技术还有待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由于金融环境的复杂性,外部运行环境对国有商业银行监管效率也存在一定干扰。以2005年至2012年为研究周期,通过因子分析法实证检验:同时对两大目标(稳定性与效率性)和三大目标(稳定性、效率性和发展性)考虑发现,如果仅仅考量两大目标,在这几年,国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在监管效率上还是在逐步提升。如果考量三大目标,在2008年,监管效率的趋势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中国银行的监管始终能够很好的完成两大目标(稳定性与效率性)。由于受到各种影响如金融危机等,使得银行的监管效率特别是发展性方面大受影响,因此,在对三大目标进行综合考虑时,个别年份监管效率会有所下降。因此,只有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才能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监管效率:分布建立和实施综合性监管;完善银行监管的法律规章,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员;完善银行监管手段和技术。国有商业银行方面应做到:加快银行内控机制的改革、规范公司治理;加快金融创新力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促进银行同业自律机制形成。从社会监管的环境来看,应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