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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个渔业大国,改革开放初期,在水产品的价格高于农副产品这一比价效应刺激下,渔业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渔民收入水平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可是随着近几年粗放式的渔业经济增长,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多种渔汛、虾汛不复存在,渔船单船产量和经济效益不断下降,一个个过去的高产记录已成为尘封的历史。而海洋污染等,对鱼类资源的正常繁殖和养殖生产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随着中日、中韩、中越渔业协定的相继签定、生效,沿海渔区作业渔场缩小,我国东部各省(市)约有2.5万艘渔船从日韩的对马、济州、大小黑山岛等传统作业渔场撤出,渔需物资价格上涨,渔业生产成本逐步增加,渔业资源的有效性与捕捞能力不断增加的矛盾日趋尖锐,迫使渔民必须跳出捕捞圈,转向非渔产业。渔民在自愿报废渔船,实现转产转业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已相当突出,亟待破解。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沿海地区渔民转产转业的背景,提出促进渔民转产转业的对策,以期对促进渔民转产转业,增加渔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采用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我国沿海地区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背景入手,指出沿海地区渔民转产转业不仅是国际海洋渔业制度新变化的直接结果,同时也是国内海洋渔业的严峻形式的必然产物。渔业资源日趋枯竭、捕捞业生产成本日益升高、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及水产品价格持续低迷都导致了渔民收入下降,从而迫使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在此基础上,指出渔民转产转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阐述了劳动力转移的一般模型,并结合渔民本身的特点,对托达罗模型进行修正,通过分析修正后的托达罗模型,从理论上证明了成本、收益的比较是影响渔民转产转业的重要因素,指出由于生产主体捕捞生产努力程度与成果存在较直接联系,呈强正相关关系,从而很难让渔民放弃主要经济来源,冒着失去生活依靠的风险去寻找新工作,从相应制约了转产转业工作的进程。此外,渔业产权制度存在缺失、配套政策存在弊端、渔业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摩擦力大、国家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也增加了渔民转产转业的难度。要促进渔民转产转业,首先要改变渔业的自由准入机制,确立渔业资源的地方所有,界定地方产权,实现渔业资源产权地方化,然后确定渔业资源渔民所有权,实行入渔许可制度。同时,政府还应运用经济政策,调整提升产业结构,加大渔民转产转业技能培训,加快渔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促进海岛移民社区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来引导促进渔民转产转业,以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