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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倍受各方关注,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2013年黄浦江漂浮病死猪事件,引起国内外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拷问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沈阳市虽然没有出现类似情况,但是随意丢弃和运河漂浮病死动物现象也多次见报,尤以市内各区和近郊区为重。随着畜牧业发展,养殖量逐年增加,养殖场(户)每年需要自行处理大批量病死动物。部分养殖场(户)受利益趋使,造成病死动物被不法商贩收购加工后端上餐桌,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因此,如何有效处理病死动物,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通过对沈阳市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现状的研究,分析在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完善监管的对策。首先,对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阐述,根据论文内容,对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行了概述。其次,对沈阳市无害化处理监管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监管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不过硬、监管行政职权范围有限等问题,揭开沈阳市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在法律法规、配套制度、职能交叉、人员执法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最后,按照沈阳市实际情况和监管需求,明确提出了加强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行政策性养殖保险、加大监管力度等对策。 加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建立完善的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提高沈阳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是服务当地畜牧业生产、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实现公共利益安全和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