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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健身运动是人类为了促进自身在水中进行的各种锻炼活动。它通过广泛应用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流体力学等方面的科学理论指导,经过练习提高肌肉力量、肌体柔韧性,改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身体机能,具有很高的强身健体、康复医疗作用;同时还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达到陶冶情操、休闲娱乐的目的。 本论文研究的水中健身运动是指除游泳外的水中健身,它要求健身者在齐腰至齐胸位置的水中(1.2—1.4M),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不同形式的练习。 水中健身作为新兴健身项目运动,在俱乐部或游泳馆开设的城市地区,北京有26家,天津有15家,南京有11家,但是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普及和广泛开展,因而研究这种新型健身运动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情况具有现实意义,为我国今后水中健身事业的普及和推广提供借鉴与参考。 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比较分析法、专家访谈法等科学研究方法,对“穗、珠、鹏”地区水中健身开展的现状调查分析,客观的反应“穗、珠、鹏”地区水中健身开展的现状,从而为“穗、珠、鹏”地区水中健身开展的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并提出相关发展对策。研究结果表明: 1、“穗、珠、鹏”地区开设水中健身尚未形成一定规模,整体处于零散,且数量只有9家,包含俱乐部和游泳馆。 2、在调查“穗、珠、鹏”地区参与水中健身课的消费者中女性会员占80.6%,且不会游泳的占女性的78.5%,说明水中健身目前在该地区受到女性朋友的青睐。 3、“穗、珠、鹏”地区在全国水中健身指导员培训的总人数为78人,只占全国总培训学员的12.3%。在调查的15名水中健身教练员中,有8名是通过专业短期培训。 4、“穗、珠、鹏”地区开设水中健身课的场地设施简单,游泳池底大部分为瓷砖,水温(冬季)主要在24—26℃,且冬季开设水中健身课的只有2家。 5、“穗、珠、鹏”地区开设水中健身课的价格定位偏高,不能适合大众群体消费,且每周开设的课程较少,一般一周1-2次,由于开设的规模零散,导致私教课程盛行。 6、因子分析表明,影响“穗、珠、鹏”地区水中健身运动的开展的因素按重要程度可以概括为:观念因子、服务质量与卫生因子、俱乐部或游泳馆自身条件因子、教练员自身因子、经营策略因子、课程构建因子、经济与时间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