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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公案小说是“侠义”和“公案”两种小说类型合流的成果,经鲁迅、吴小如等先生提出,得学界认同而确立下来。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多产生于清代中后期,是一种兼具“侠义”与“公案”元素的小说类型。由于活动于故事中的人物多是侠客,由此小说中的宴饮场景也具备了独特性。本文即以涉及“宴饮场景”的侠义公案小说作为研究对象,以较为经典的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绿牡丹》、《永庆升平》、《圣朝鼎盛万年青》(《乾隆南巡记》)、《七剑十三侠》等作为研究文本,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深入探讨。除绪论外,全文从以下五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首先通过对“宴席”、“宴会”、“饮馔”和“宴饮”之间的比较对宴饮概念进行界定,之后梳理学者对于中国古代小说中“场景”的界定与研究,在刘勇强先生界定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即场景需具备主观性与文化意蕴;最后对比宴饮场景较多的世情小说,分析侠义公案小说中的宴饮描写的基本特点,二者差异主要集中在饮食、宴饮规格、描写侧重点等方面。第二部分着眼于宴饮场所中的私人场所一类,私人场所不同于家庭场所,其囊括范围更广;之后根据宴饮目的和性质的差异,将宴饮分为人情交际、庆贺赏功和亲情团圆三种类型;最后论述私人场所宴饮的叙事功能,作为一种“静态性”的事件,其多作为一种“展示”的工具以及辅助的讽刺功能等。第三部分与第二部分相对,论及公共场所的宴饮故事。首先依据服务类型的不同将宴饮场所进行分类并概括其基本特点;之后总结宴饮故事的类型,分为行侠除恶,询问、偶得信息,萍聚、结拜和偶遇横祸四类,并分析每种故事类型的特点;最后论述公共场所宴饮的叙事功能,表现功能体现为交际、交换等,结构功能体现为引入、结束故事,提供侠客表演“舞台”,连接不同叙事空间和各色人物等。第四部分将宴饮中与侠客群体最为密切的元素——酒独立出来。首先分析小说中酒的物质形态,从酒类、酒器、酒仪等方面与历史语境中的酒进行比较分析;其次论述饮酒场景对于人物塑造的重要性;之后分析酒在故事情节中的功用,其作为一种催化因素激励人物,有时也起到阻抑的反作用;最后聚焦于具有贯穿连缀作用的酒及酒器等,其作为“主题物”,对于情节发展、文本结构、主题表达等有着重要的作用。第五部分从宏观的侠文化角度分析宴饮和侠客的关系。第一节从宴饮对于侠客的重要性层面展开,论及侠客对于奇特食物的接受、绿林群体食噬侠客的心肝等方面展开;第二节以历时性侠义公案小说中的宴饮为坐标,论述明清侠义公案小说中宴饮的“世俗化”,即小说中的侠客打破了与市井百姓之间的垒障,真正与世俗之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