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金融供求不平衡长期制约着我国“三农”的发展。为此,我国在农村金融市场展开了一系列制度变革与创新。银监会和央行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在全国各省市相继展开。《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应本着服务“三农”的原则,自主选择服务对象,并鼓励其面向农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可见,为“三农”、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是小额贷款公司自始至终所要肩负的社会使命。但是,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商业性的驱使下,天生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因此,如果只是确认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支微责任,没有可操作性的督促激励机制加以保障,势必会减弱其主动承担支农、支微责任的积极性。二元目标下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评价有益于其履行社会责任和维持机构自负盈亏二元目标的达成。而且合理评估机构的绩效,也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好地进行监管,同时从制度层面上,将评价结果与政策倾斜挂钩,对那些具有较高绩效的机构,建立税收减免、融资支持、财政补贴及允许转制为村镇银行等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不仅要关注服务给自身带来的财务收益,更要关注收益实现的具体过程(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 本文在小额贷款公司特点及二元目标分析基础上,借鉴国外微型金融机构绩效评估体系,综合考虑我国国情,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德尔菲法(专家意见法)构建专属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二维绩效评价体系。该体系不与商业银行、公益性小额信贷绩效评估相混淆。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章导论,阐述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蓬勃发展趋势,围绕双重绩效和微型金融评价的问题,回顾国内外研究成果,同时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第二章在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概念辨析与二元目标、二维绩效研究的基础上,阐述机构二维绩效间的关联。为构建体现小额贷款公司特点,兼顾二维绩效的评价体系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总结国际上微型金融机构评估的实务进程,分析国外著名微型金融机构绩效评估体系,为构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第四章结合我国国情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选取绩效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和德尔菲法,构建二元目标下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第五章根据2013年末对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获取的数据,对137个有效样本的基本情况、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状况进行统计描述。并对137家样本公司进行绩效评价,考察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二元目标下二维绩效的实现情况,并验证绩效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适用性。第六章对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应用提出政策建议,并找寻促进其双效协调发展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