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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日益分化的背景下,扩大教育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是教育政策体现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教育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所必须。
政治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育正推动我国从改革开放前全能型政府控制下的封闭社会向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开放社会转变,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冲突和竞争加剧,公民社会发育,公民参与意识增强;与此同时,伴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教育事业由完全意义上的政府包办到社会力量介入;教育产品也从纯粹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变成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消费品。复杂的利益关系折射在对教育利益的竞争中,致使公民参与教育政策的需求加剧。
政治体制改革也使得听证、信访等公民直接参与渠道得到拓展;人大、政协、传媒、咨询机构、社会团体等普通公民赖以实现间接参与的组织,也正从依附走向独立、其功能正从执行走向表达,价值取向发生分化并走向多元化,从利益相关者到社会团体、咨询机构、传媒、“两会一代表等,公民参与教育政策的合作机制正在生成。总的来看,普通公民获得了更大的参与教育政策的空间。
但受限于公民的利益综合能力弱和组织化程度不足、传媒、咨询机构、行业协会、政协组织等间接参与主体的代言能力不均衡、精英主义决策模式主导下的政府在教育政策参与过程中的缺位等原因,无论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我国普通公民现实的政策参与路径并不通畅,社会弱势群体在政策参与中更是面临多维困境。正是参与无门导致他们采取过激措施、诉诸舆论等手段给政府施压,结果造成无序参与滋生、教育舆论环境恶化。
回应今天的社会变迁和公民参与需要,教育系统需要转变角色。走向政府主导下的协商决策和公共治理,还特别要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参与能力给以援助,舆论建设和引导也应当被视为一项长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