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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是习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首次提出的一个法治建设新目标,是对自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升级,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成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内容,并且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概念,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大的意义。与此同时,在2013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播发。《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共同推进,坚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这一决定我们明确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看到了我国政府对建立法治社会的决心,也坚定了人民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中国的礼文化博大精深,建设法治中国就要植根我国本土文化,不能盲目学习西方法律思想。本文主要谈谈礼文化与现代法治建设的兼容与拒斥,文章除引言和结语部分,正文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礼文化与中国法治建设之概述。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什么是法治与我国法治的主要内容,礼文化的内涵以及和我国法治建设的联系。第二部分,礼文化与中国法治建设的拒斥。主要介绍了礼文化与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现在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礼文化与中国法治建设兼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介绍了现代法治建设必须要结合礼文化的原因。第四部分,礼文化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兼容。主要介绍礼文化和我国法治建设在哪些地方兼容。未来应当如何更好的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