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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与暹罗间的海上贸易至少自元代就已经出现,但直到清朝时期,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才完全显现出来。中暹贸易主要分为两种形式:朝贡贸易与民间贸易。受清廷的招徕,暹罗国王定期派遣使团携带贡品来华朝贡,并可于贡船上附带压舱货物在广东或北京销售。贡船回暹时,清廷赠送大量精美的丝绸、瓷器作为回赐品,于是朝贡活动使朝贡与贸易成为一个整体,而且暹罗国王越来越为了经济利益而频繁地来华朝贡。而民间贸易则主要是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与暹罗间的贸易,此贸易的主要承担者是福建与广东的中国人,他们以帆船位运输工具,交易地点也集中与福建与广东各港口。暹罗输入中国的商品基本为土产品,有苏木、胡椒、沉香、豆蔻、树胶、糖、象牙等,而中国出口暹罗的商品主要为制成品,如丝绸、瓷器、茶叶、蜜饯、纸张、赏玩物等,大都产于中国东南省份。另外,自康熙末年中国东南省份开始出现民食不足的现象,清廷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南洋各国运米来华,而暹罗米丰价廉成为首选,于是雍正、乾隆时期中暹大米贸易一度异常兴旺。中暹贸易不仅推动两国经济的发展,而且促进两国文化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