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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是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直接利益,有些甚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建设项目,虽然有些公共工程并非是政府投资为主,但政府由于受社会契约的约束,负有公共管理的责任,有义务管理和监督公共工程的建设及使用情况。再加之近年来,在公共工程投资建设的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出现了诸如“粤海铁路私分国产案”、“阜阳机场”等一些利用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贪污、浪费国家巨额建设资金的恶劣事件,客观上需要居于公正地位的审计部门对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以解脱政府相应的代理责任。而长期以来,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所开展的建设项目审计,有一种明显的事后审计特征,即:以署、省审计机关为主开展的事后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市、县审计机关为主开展的事后竣工决算审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及与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项目事后竣工决算审计模式已面临严峻的挑战,变革现行的建设项目审计模式势在必行。本篇论文是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中的公共工程审计模式试做一个理论性的探讨。
首先,本篇论文对国内外公共工程项目审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理论与实务的发展脉络做了一个详尽的描述和梳理,并对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的理论基础作了深入的分析,这是前所未有的。
其次,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网络”,本篇论文分析得出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冲突体现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并分析了各利益相关者如何在矛盾冲突中相互博弈,而审计又是怎样在博弈系统中发挥利益制衡的作用,进而阐述了审计在公共工程项目治理中的地位,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最后,本文对跟踪审计模式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划分,比较各种模式的优劣和适用范围,使得跟踪审计在不同环境下的具体操作模式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并在投资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研究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如在BOT项目中、代建制项目中,跟踪审计模式如何运用,审计的宽度与深度的界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