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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卫生支出(out-of-pocket health payments,OOP)是指居民在利用卫生服务过程中,按规定正式支付的现金费用,包括直接购买卫生服务的花费以及在各种保障制度下共付的费用,也就是居民需要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它来自于居民个人可支配的生活消费支出。从经济行为上看,居民个人合理负担医药费可以增加卫生服务利用者的费用意识,抑制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减少卫生资源浪费,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同时,个人付费也是增加卫生投入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国家财力有限,政府不能负担全部卫生项目经费的情况下,个人付费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缓解卫生资金紧张的矛盾。虽然居民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具有合理因素,但现金卫生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的特点和潜在的致贫作用,如果比例过高或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将严重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平。当发生卫生支出时,富裕家庭可以利用储蓄或者通过降低其它非必需品消费来支付卫生费用,但贫穷家庭则可能不得不减少必需品的消费来支付卫生支出,从而有可能陷入贫困,而那些已经贫困的家庭其贫困程度则会加深。卫生筹资公平性伦理学认为,卫生支出不应使家庭陷入贫困或加深其贫困程度~[1],这也是现金卫生支出贫困影响分析的理论基础。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扶贫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开展,农村居民的自付医疗费用正逐渐减少。根据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2008年卫生总费用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45.16%~[2],较往年有所下降。但对于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尤其是甘肃这样的我国西部经济落后省份的贫困人群来说,在基本生活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现金卫生支出即使是很少的一部分支出,仍然会给这些人群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有必要对该省农村居民现金卫生支出的致贫影响进行研究。本研究运用是现金卫生支出贫困影响的公平性测量方法~[3],该研究方法源自欧盟,并在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赵郁馨、张毓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后提出。其后,张毓辉于2005年利用黑龙江省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对该省农村居民现金卫生支出的贫困影响进行了案例研究。此研究是在这一方法的基础上,利用全国2008年第四次家庭卫生服务最新调查数据,尤其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取得初步成效的背景下,对甘肃省农村地区居民进行研究,并对研究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探索,研究结果具有良好的比较意义。研究首先测量不同贫困标准下现金卫生支出对农村居民贫困的影响,描述和分析现金卫生支出使甘肃省农村家庭陷入贫困或加剧家庭贫困状况的程度。其次,以绝对贫困线为标准分析不同现金卫生支出成分和不同社会经济群体间影响的分布,并以国际贫困线为标准,比较分析农村和城市现金卫生支出贫困影响的差异。然后,将上述结果与2003年利用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获得的相关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五年间现金卫生支出致贫影响的变化趋势和特点。最后,进一步分析卫生筹资机制对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的作用,以及卫生筹资在甘肃省农村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并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讨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结果显示,2007年甘肃省农村居民有5.13%的居民由于现金卫生支出陷入贫困,因就医发生现金卫生支出后,人群距离脱贫的平均差距增加了11.29元;现金卫生支出对脱贫低收入人群的贫困影响较大,有高达32.96%的低收入人群由于支付医疗费用而重新陷入贫困;从现金卫生支出的构成来看,现金卫生支出对贫困的影响有38.6%是因为住院费用引起的;从时间序列来看,尽管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由2002年的15.14%下降到2002年的8.21%,但现金卫生支出的致贫影响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仅由5.71%下降到5.13%。研究发现,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是甘肃农村居民致贫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且在城乡之间、不同经济水平人群之间的致贫影响存在巨大差异。研究还发现单纯依靠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能完全解决因病致贫问题,需要制定政策进行必要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