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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大量运用了数字技术、视频手段来表现艺术家的观念,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观看和创作之间的关系。沟通与合作成为新媒体艺术范畴进行创作的艺术家关注的焦点。探讨新媒体艺术的交互逻辑,其目的在于站在人性的角度和现实文化以及技术背景的情境中,理解和消化新媒体艺术的人文化及其观念的完整性,而这种完整性是通过时空、人机以及媒体交互参与的逻辑关系完成的。 还原到艺术形态自身来看,新媒体艺术对应的是由成像技术所主控、以传播图像文化为主要社会语境的艺术样式,它更多地聚焦了激浪艺术、前卫电影、视频艺术、数码艺术、网络艺术等艺术形式。新媒体艺术作品本身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互动装置的适时性,将身体运动的体验转化为心理性的判断和选择,并表现为鼠标与键盘动作,而这一动作是受众体验娱乐和参与感的关键。视觉文化在人类整个文明层面上早已不再是一个狭窄的存在体,而是一个不断扩张的文化层面,尤其是在网络为中心的当下,形成了由美术、电视、电影、网络等共构而成的图像时代,并成为人类的自身生存的一种依附方式。同时,新媒体艺术还彰示着影像文化的另一重要维度——游戏功能,并且其特有的实时交互和参与式的交往机制实现了艺术活动方式的变化,形成了新媒体艺术独特的美感激发特征。 论文从新媒体艺术的品格初探出发,深入考察了现代技术和艺术媒介环境下的新媒体艺术,分别从新媒体艺术的媒体交互形式、新媒体艺术的交互认知特征、新媒体艺术中的虚拟与现实交互、新媒体艺术的时空交互、新媒体艺术的审美主体与客体交互几方面论述新媒体艺术的交互逻辑,以解读其艺术审美特征和内涵,并积极探索了新媒体艺术与技术的关系。论文对新媒体艺术的交互原则以及观念表达的完整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试图初步建立新媒体艺术的人文化审美评价尺度,扬弃新媒体艺术唯技术决定论的特征,从文化情境的角度揭示新媒体艺术的交互逻辑,也正是这种全方位的交互逻辑形成了新的艺术经验,从而改变了人们的审美习惯,更加充实了现代艺术的审美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