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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是历代相沿积久、约定俗成的风尚、礼仪、习惯的总和,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随着自然环境,特别是社会因素的变化,风俗事象也会随之发生变异。变异性是移风易俗最可运用的特征。为此,在“大一统”思想的指导下,两汉政府开始了长达四百余年的“移风易俗”,希冀通过风俗变异以加强政府的统治。风俗变异的内容包罗万象,在笔者看来,变化比较明显,最具有代表性的当属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人生里程中的几个重要阶段,如育诞、婚姻、丧葬等等,然后是日常生活中的饮食起居,还有社会风气中的清议、孝道等内容。育诞方面由秦代的“生男慎勿举”到汉代的“不举女婴”,由先秦时的姓氏分开到秦汉以后的姓氏合一;婚姻方面由先秦的“婚礼不贺”、“不举乐”到汉代的大肆铺张、设宴举乐;丧葬方面由庙祭到墓祭,由“树碑纪功”到墓碑;生活方面表现在胡食始兴和胡床的传入;社会风气方面表现在,孝道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由子女和父母之间的自然亲情走向极端化和功利化;清议之风始行于西汉,东汉中期流行,及至党锢起收敛锋芒,转向追求明哲保身的名士风流。风俗变异的原因是多元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统治者的政策,地方官吏的改造,经济的繁荣,思想文化的统一,民族融合的发展,对外交流的频繁,等等,都促使社会风俗发生变化。风俗具有稳定性,风俗变异的过程也显得相当温和,几乎没有疾风暴雨式的突变。由此,我们不难探寻出风俗变异的规律:一是除旧与迎新并存;二是统一中蕴含个性;三是风俗演变的轨迹呈抛物线状;四是先进文明与落后文化相互作用。两汉时期风俗的变异,或自发,或人为,其结果都对当时的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变异性是风俗最可利用的特征。尤其是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与作用比一般社会形态时期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改良风俗,依靠风俗文化的约束力量,把全民族紧紧凝聚在一起,积极创建和谐生活,使社会得以在稳定的系统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