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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因素中,教师的因素是最为主要的,这在当前已经为国内外大多数教育者所认同。然而,要建设一只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就要力争把那些适合从事教育的优秀人才吸引到教师队伍。我国每年新教师录用数量巨大,以2008年为例,小学新增教师657440人,普通初中新增教师334424人。而高中在最近几年的录用人数也很大,而且近十年都是呈上升趋势,今后仍将小幅增长。相对于企业或公务员等改革而言,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改革是较为滞后的,也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就我国对教师录用的情况来看,尚没有较为规范的教师录用制度,教师录用还存在诸多急需改进之处。集中表现在教师录用的决策主体不明确,教师录用的考核内容不够科学,对新教师录用时的一些限制性条件不仅不科学而且很多和法律规章是有冲突的,新教师录用的操作程序也还有待改进,与此同时作为供方的师范院校和作为需求方的用人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的沟通。中美两国在教师录用决策主体、教师录用的程序、教师录用的条件、考核办法、鼓励新教师到薄弱学校的措施等方面既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很大差异。分析两国教师录用情况,借鉴其合理之处,规避别人犯过的错误,可以使我国的新教师录用更加科学合理。结合我国的实际有必要建立省级统筹的新教师录用制度,提高新教师录用的标准,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把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结合起来,建立并认真实施新教师试用期制度,以新教师录用为契机,以录用标准为手段,使供给(师范生培养学校)和需求(用人单位)之间保持信息交流,使得供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