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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城管部门针对乱摆卖小摊贩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综合整治工作,使城市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乱摆卖现象依然屡禁不止,这不仅是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大难点,更是市民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 目前,城管执法部门采取围堵、驱赶的办法,这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小贩们叫苦不迭,市民的反响也比较大。 全国各地城管与小摊贩之间的冲突流血事件屡见不鲜,证明过去单一的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目前形势的需要。如何切实采取措施,化解执法矛盾,维护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城管执法亟待破解的课题。 2009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台《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合法地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是从法规层面保障了流动摊贩的基本经营权,同时也是试图将流动摊贩纳入政府的管理、规范范畴。 很明显,一旦《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颁布,那么将会极大地改变城管-摊贩间的角色地位,也必然会对今后流动摊贩的管理带来巨大影响。为此,也就完全有必要更加全面地认识当前流动摊贩的主体构成特征及其经营行为,为今后的管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本文就通过采取现场考察、问卷调查、查阅资料、讨论等方式,以全面、深入了解的情况来探索荔湾区宝华路如何引入社会协同管理模式治理乱摆卖,在规范城市秩序的同时,给予小摊贩一定的生存空间的方面进行简要阐述,由于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