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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在急剧动荡中徘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随着这些消极因素的出现,中国政府和舆论也开始更加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这一问题。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是公共财政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对于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改进代际均衡,提高地方治理水平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盲目依靠举债来刺激经济社会发展,则会容易引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危害政府公信力,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出现根源在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财政体制,而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使得地方政府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背负过重压力。由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不稳定和总体经济发展态势的低迷,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投融资举债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也在不断的攀升。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应对经济发展低迷态势,中央出台经济刺激计划,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债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这一现象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若风险得不到有效规范和控制必然会引起地方投融资风险向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的转移,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影响社会稳定和谐。通过宏观调控法层面的规制,探寻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路径,有利于降低地方财政债务风险,实现宏观经济平稳运行。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特点、规模等,发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危害,认识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借鉴国外先进国家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上的成功经验,从宏观调控法的角度出发探寻相关防范措施,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探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