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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扶贫一直是党和人民的共同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放到国家治理的重要位置,提升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和国家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在扶贫的道路上,一代代共产党人筚路蓝缕,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二五”期间,在现行我国农村贫困标准下,农村的贫困人口数下降1亿多、贫困发生率降低11.5%。截止2017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 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①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2.49%。②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社会文化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2017年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秋季年会上,世界银行行长将中国解决八亿贫困人口的扶贫成就喻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故事之一,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与学习。但是,正如事物的发展是前进行与曲折性的统一,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在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问题。首先,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基础数量大,贫困程度的程度更深。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将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5000多万,需要脱贫的贫困村仍有12.8万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返)的贫户数共有838.5(万户)之多。③从世界国家人口体量上来看,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体量相当于欧洲一个中等国家规模。除了庞大的农村贫困人口基数,若以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任务时间节点来看。我党的扶贫工作到了最后的攻坚冲刺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就是,扶贫任务剩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些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更深,需要投入的脱贫成本更高,对当地政府和扶贫工作者来说脱贫难度更大。仅仅依靠目前常规的扶贫方法难以在五年内实现脱贫目标。第二,全国地区发展不协调,城乡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虽然全国的贫困发生率已经下降到3.1%。但是多数西部地区贫困发生率却还在10%左右,民族8省区的(内蒙古、西藏、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广西)贫困发生率仍在12.1%左右。①东西部省份发展水平的巨大落差制约着全国扶贫工作成效的显现。第三,新常态下,经济下行的压力和世界逆全球化思潮的出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下行将导致产业活力不足,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财政转移支付总量减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掣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下降,贫困人口就业渠道收窄等负面结果,扶贫工作难以有序推进。第四,对于贫困户、贫困村的精准识别和靶向帮扶不够精确,各地制定的贫困标准原则不够明确。有些扶贫干部工作时为了工作方便搞一刀切,模糊贫困标准。最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的组织动员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扶贫方式多以党和政府为主导,扶贫干部通过行政命令进行组织动员,扶贫对象主体性意识不强。难以充分调动政府、贫困对象、扶贫工作者三方的积极性,让三者形成共同合力来摆脱贫困。因此,本文将会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个时期农村扶贫政策的历史演变并总结我国农村扶贫经验。分析我国农村现阶段在精准扶贫背景下,扶贫实践存在的问题与原因,以期能为2020年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些许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