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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于现代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能来说,不仅仅是要收好税,还要依法收好税,关键是在收好税的同时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现代税收征纳关系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也是提高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成本、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政府职能逐步转变、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及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背景下,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的含义和内容,同时总结纳税服务建设成效和不足,研究探索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对进一步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构建规范、现代、文明的纳税服务体系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近年,国家税务总局将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服务的科学体系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所以各级税务机关就把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列入了重点工作之列。2014年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在践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时也提出了“为纳税人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的服务目标。但是目前,很多税务机关对打造优质的纳税服务,还仅仅停留在表面的“给纳税人一个微笑、一杯热水”的层面上,工作中并没有真正以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认真思索过“纳税服务”的深层意义。对此我们要考虑的是,纳税人需要的究竟是简单的仅仅只有微笑的服务?还是需要一个办得了事、办好事、好办事的纳税环境?现在无论从理论还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研究“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二者间的关系,对在日常工作中税务机关乃至税务干部要做到既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征纳环境,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真正从纳税人的角度执好法、服务好纳税人,树立起正确的优质纳税服务理念和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协调好二者间的关系,就成为一个摆在所有税务机关面前的现实课题。本文从基层税务机关的角度出发,着重研究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结合目前税务机关正在开展的几项纳税服务项目的进程及效果,以更加全面的数据支持,更新的纳税服务需求,阐明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相结合时遇到的瓶颈。通过将其他地区的先进理念、经验与具体案例实际相结合,寻求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帮助更好地完善XX局的纳税服务工作,使XX局的依法治税更进一步,营造和谐的征纳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