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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个性心理制约着演唱者的全部演唱心理活动,发声的心理过程和演唱的个性心理特征,是统一具体的、两者又是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的。个性心理特征是特殊心理过程形成发展起来的,其次是已经形成的演唱个性心理特征调节着演唱心理过程的进行,并在演唱心理过程中得到表现。在歌曲的演唱过程中,演唱个性是极为重要的,突出演唱个性会使演唱者的歌唱修养更具有生命力。演唱时的情绪、感情的宣泄、激情的发挥、对作品的热情等这些心理因素,都是个性心理在演唱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声乐演唱中必须借助演唱个性心理的力量,才能得到更大更好的效果和淋漓尽致的发挥。大多数演唱者的演唱个性心理是在先天和后天这两种因素共同影响下形成的,而且后天的影响占很大的比例。演唱时创作个性又称演唱的独特性,指演唱者在演唱创作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与众不同的特点或特色。它是演唱者的个性在其演唱作品整个过程中的综合体现。也就是说,演唱者在进行演唱活动时,将这种独特的自成系统的心理特点,融汇到声乐作品演唱活动之中,便显示出他的创造性的个性特征——独创性。一首声乐作品摆在听众观众面前,观众和听众要想从中获得愉快和美感,必须有演唱者表演这一过程,而演唱者这一过程的实现,要经过享乐和求知、期望和发现、鉴赏的创造、审美的升华这四种心理构成因素。演唱者和声乐作品之间实际上就是一种情绪情感思想的传递,演唱者只有在享受音乐和为之感动的状况下,才能把自己的所拥有的那种情感表达出来从而传递给听众,与观众听众产生思想上的共鸣,体验上的同感。每一位声乐演唱者对声乐作品都有自己的索求和目标,每一首声乐作品的演唱都渗透着演唱者对其美的感受,所以演唱者的期望首先是积极向上的,富有活力的,是一种精神上对优秀声乐作品的渴望状态。演唱者的鉴赏和理解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声乐作品,演唱者在接受作品后必须进行联想和想象,对词曲作者的原创意思进行推敲和揣摩。没有演唱者的积极的、连续性的参与,声乐作品就无所谓存在。声乐作品的意义在于词曲作者所赋予的意义和演唱者所赋予的、所领会的意义的总和。演唱者对这些声乐作品审美价值知觉物的知觉,就是演唱者进行作品审美鉴赏与审美升华的出发点。饱含着情感色彩的审美意象使演唱者在作品的体验中感受到生命的诗意,从而将其升华为诗意的想象。演唱个性的心理结构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多层次的系统。其中个性倾向性是其一个主要的方面。演唱个体在形成演唱个性的过程中,时时处处都表现出其对声乐作品所特有的动机、愿望、定势和亲合力,从而发展为所特有的态度体系和内心环境,形成了个人对其所选曲目和演唱曲目的独特的行为方式和个性倾向。一位演唱者要完成一部作品,需要有正确辨别音准概念的能力、形象的想象思维能力、丰富的情绪情感表达能力、驾驭声音和表达作品的能力、歌唱的审美能力等等,多种心理特征的有机组合。演唱气质是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表现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特征。独具个性特色的歌唱气质能给人们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是一个歌唱者成功的关键所在,是其歌唱成熟的表现。演唱性格总是被某一个演唱者所特有,而不为其他演唱者所具有,其性格是极其丰富和极其复杂的。本文就是通过论述歌唱表演者个性心理特征以及其形成、发展的过程,进一步分析个性心理构成的因素,从而总结出歌唱个性心理的基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