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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结构目前在世界很多国家得到运用,因为其相对于单一的股权结构具有很多优势。一方面,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经营治理更注重长期利益,便于形成一致的治理理念,创始人或管理团队掌握稳定的控制权,可以使不同投资者“各取所需”:持股高管或创始人获得控制权收益,满足成就动机,而机构投资者或中小投资者获得分红收益。但从另一方面讲,双重股权结构由于违背了公司法一股一权的传统原则而饱受争议,可能带来市场监督弱化,创始股东或持股高管侵占其他股东利益等代理问题。这种代理问题的出现是必然的,需要一种稳定完善的外部监管制度进行制约。阿里巴巴在上市地点的选择问题上可谓一波三折,由于其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公司治理制度即“合伙人制度”,香港证交所拒绝接受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最后阿里巴巴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在政策更为宽松但监管比较完善的美国上市,这一事件引起公司治理领域的广泛关注,由于“合伙人制度”和双重股权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少学者再次将目光转移到双重股权结构这种特殊的治理结构上。本文采用单案例的研究方法,以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为例,在充分整理文献和资料的基础上,发现在这种特殊的制度中,人力资本因素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因素,之所以导致“同股不同权”,主要是因为这类企业中人力资本力量相对比较强大,强大到甚至可以“威慑”股权资本力量使其让渡控制权,因此本文主要侧重以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视角研究新型双重股权制度的形成机制,寻找其影响控制权的路径。本研究共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提出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第二部分对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双重股权制度及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控制权方面的理论研究进行文献综述与回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主要是对案例选择、研究方法、数据资料收集过程及信度和效度进行阐述。第四部分是核心:案例分析与讨论。首先,通过整理分析阿里巴巴集团人力资本在形成过程中的资料,以归纳提炼的方法从人力资本异同转化,路径异质性以及“孵化效应”三个角度论述异质性人力资本对控制权的影响;其次,结合阿里巴巴人力资本关系网络形成的的资料,从社会资本的形成过程以及社会资本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两个维度,归纳分析出社会资本在形成过程中对控制权的影响;最后对隐藏在控制权博弈后面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交互作用机制加以分析,得出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股权资本综合影响控制权的结论。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总结了本研究的结论,提出本研究的局限和不足,指明未来研究方向。本研究以阿里巴巴为例,得出以下结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基于异质性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融合所形成的隐性资本力量超越了股权资本的显性资本力量,具有多数股权资本的一方往往被迫向少数股权资本一方让渡控制权,这样一来,隐性资本力量获取优级投票权,显性资本力量获取次级投票权,这样就形成了双重股权结构的思想核心——“同股不同权”。本研究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两点:(1)本文从社会资本与异质性人力资本两者融合的视角构建了新型双重股权结构的内在形成机制,比以往单独研究社会资本和股权资本对控制权的影响更加系统,此外,关于异质性人力资本对控制权的高阶能力特征以往研究不是很多,本文通过阿里巴巴的案例,提出异质性人力资本作为高阶竞争力通过自身以及其推动的低阶竞争能力——社会资本向股权资本发出挑战,这是本文的结论所在,可能引发关于双重股权理论依据的思考和深度挖掘。(2)本文最终提出异质性人力资本作为企业高阶竞争能力将影响社会资本的形成,而社会资本对控制权的竞争力加强也将促进异质性人力资本产生阶跃突现,而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的质变将是影响双重股权制度形成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