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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又称生命刑、极刑,是以剥夺人的生命作为刑罚内容,是刑罚体系中最古老、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也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死刑,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一种刑罚手段,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野蛮愚昧的奴隶社会和独裁专制的封建社会里,死刑在诸刑种中处于支配地位,奴隶主和封建主沉迷于死刑的威慑作用,设立了千百种死刑罪名和数不清极端残忍的死刑执行方法。当历史的车轮驶入资本主义时代,当资产阶级用自由、平等、人权的口号唤起人民推翻封建独裁统治的时候,从来没有引起人们怀疑的死刑,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1764年发表的论文《论犯罪与刑罚》问世后,引起了世人的关注,从而拉开了死刑存废争论的帷幕。在《论犯罪与刑罚》一文中,贝卡利亚首次系统论述了死刑的弊端及废除死刑的理由。两百多年来,伴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发展,有关死刑的争执此起彼伏。时至今日,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死刑问题的专著和论文也越来越多。本文从死刑的本质入手,论述了死刑的功能和价值,证明死刑从应然的角度看是必然要废除的。但从实然上看,死刑在我国还在大量适用。在实然和应然存在如此大的距离情况下,如何顺利的使死刑从实然走向应然,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本文不坚持死刑限制论的观点,实际上,死刑限制论仍然属于死刑保留论,如果说有所区别的话,只是死刑适用的多少问题。因此死刑限制论是不能让死刑从实然走向应然的。本文提倡死刑削减论,并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如何削减死刑进行了探讨。本文由前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正文分三章。 第一章是关于死刑的几个基本理论,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死刑的本质。第二部分分析了死刑的功能。第三部分探讨了死刑的三大价值即效益、公正和人道价值。第四部分综合分析了死刑的本质、功能及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基本理论。 第二章分析了死刑的发展历史,分析了死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死刑存废之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和刑法学者在死刑问题上的责任,本章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死刑的发展历史。第二部分分析了死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存废之争。第三部分在前了部分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