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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行政听证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是必不可少的。物价听证制度是与社会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制度,它的建构能够保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定价决策的过程中遵循透明性、公正性以及民主性的原则,同时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行政权的肆意膨胀,可以防止行政机关盲目或者滥用权力,作出对利益当事人不利的定价决定,因此它也是一个重要的监督手段。从我国开始引入行政听证制度以来,在制度的建构和发展方面都有一定的成就,标志着我国物价听证制度迈上一个新台阶就是我国《价格法》的颁布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施行。但是,一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总会存在某些不足与漏洞,因此,进一步完善物价听证制度也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有鉴于此,本文将首先会对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以及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其后反思我国听证会存在乱象的原因,在借鉴国外先进法律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物价听证制度的建议。本文分为前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前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物价听证制度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物价听证制度的概述,主要介绍了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概念的界定以及适用范围和确定标准;第二部分是我国物价听证制度的发展,主要阐述了我国听证制度的立法现状,物价听证制度产生的背景与过程以及建立物价听证制度的必要性;第三部分通过实例,分析了我国物价听证制度存在的各种乱象,反思存在这些乱象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物价听证制度的构想,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从完善物价听证代表的产生程序及分配机构、物价听证记录的法律效力、建立物价听证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完善物价听证制度的权利制度等四个小节进行了梳理。物价听证制度的建构是一个长远而有意义的过程,希望本文的梳理和构想在以后的实践中能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