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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潜在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高发生率的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已经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并且对公众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慌,这些情况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必须转变管理和服务观念,切实把应急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职能和任务。第一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第二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第三要强化法制、依靠科技;第四要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第五要加强基层、全民参与”。①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时指出,“中国突发环境事件仍然处于高发期,环境安全管理面临严峻挑战,要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②本文以泉州市为例,从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对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设区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做了若干探讨。构建健全的应急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处置系统;建立健全常设型的应急管理处置机构;完善应急管理的响应机制,确定应急管理运行程序;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保障机制等。通过这些方式,全面推进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建设,构建一个有力的保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