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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风险投资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他融资渠道较窄,诸多新兴行业在面临市场和自身需求的壮大过程中不得不诉诸于海外上市的方式来寻求资金上的供给。由于直接境外上市的模式仍受到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严格控制和审查,其操作难度仍极容易导致失败,故VIE协议控制模式成为了大量企业的首选。VIE,即一种为互联网行业等企业广泛使用的公司架构模式,主要是指境外上市的主体方与国内运营方签订相关协议控制合同,以实现实际控制国内运营主体的目的,并将国内运营主体与境外上市主体财务报表进行合并,以满足上市地相关的会计标准中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标准从而达到国内运营主体间接上市的目标。近几年,因支付宝事件及新东方VIE调整股权等事件的发生,使得协议控制模式成为一时的敏感词,且其生死未卜的状态引发了投行界、法律界对此模式的风险制度研究和揣测。VIE制度的存废与否,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去相关部门的政策态度。本文试在现有制度的框架下分析VIE的具体架构模式和特点,探讨VIE模式的具体风险和监管体系,以厘清其发展现状。本文中,笔者正是着眼于协议控制架构模式的如火如荼与未知法律风险的存在,首先概述并厘清了VIE结构的相关概念与历史事件,将协议控制模式于我国的发展状况做了一定的概括;其次,为正视VIE问题,从现有的案例中发现问题,笔者从法律风险和在市场中的应用两个方面对协议控制模式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最后,对我国与VIE相关的法律监管体系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并对VIE结构未来在我国的应用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一定的意见建议。笔者认为,如何彻底解决VIE问题,还是得有赖于加大力度破除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但究竟有多久,谁也不会知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如何寻求真正的解决办法,笔者会在文中给出自己的建议,但一味的防范与躲藏,不如帮助立法者看清形式,加大力度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