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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在对1928-1945年间关中地区灾荒概况梳理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民国时期灾荒发生的成因,并认为自然因素是民国时期关中地区发生灾荒的主要原因,而包括战乱、苛税、腐败在内的社会因素则加剧了灾荒的产生和发展,是民国时期灾荒频繁发生的重要因素;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1928-1945年间的灾荒使关中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遭受了巨大破坏,运用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大量的史料和相关数据,分别论证了灾荒对社会矛盾激化的影响、对人口的严重影响以及对农业经济严重破坏的影响;第三部分讨论了国民政府应对灾荒的荒政举措,主要以关中地区为考察对象从政府设立救灾机构、救灾的基本程序以及救灾措施等方面论述了国民政府应对灾荒的具体措施及其效果。同时,对当时民间慈善机构的救荒概况作了分析论述,并认为民国时期民间慈善机构通过各种形式赈灾、救灾的活动是对政府救灾工作的有益补充,在当时整个社会的救济赈灾过程中起到了积极地影响和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