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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诗歌史上著名的诗人之一。他一生笔耕不辍,出版了多部诗集。他继承传统诗歌的形式,以一种常见的抒情方式,以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为背景,通过质朴的语言向读者描绘出一幅清新、自然的风景画卷,被誉为是田园诗人的代表。然而,这种看似熟悉的情景背后却隐匿了更深的诗歌主题。这便是表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孤立的关系。表面上,弗罗斯特笔下是一个富有浪漫色彩的新英格兰,实际上,却是一个充满现代意义的新英格兰。因此,以物象寓理言情,借景象表情达意的抒情方式经诗人之手承载了一种深邃的思想。这种思想不是华兹华斯时代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是表现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这种关系的呈现不是经验的叙述,而是体验的结果。因此,弗罗斯特的抒情方式虽然是传统的,但其表现的内容却是现代的。基于这种对人类精神状态的关注使弗罗斯特进入到了现代诗人的行列。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抒情方式不仅承载了一种现代意识,而且在形式上也进行了革新。这种革新不是指对抒情方式自身的革新,而是指对抒情技巧的革新。因为任何一种抒情方式都需要一定的抒情技巧。无论是直接抒情,还是间接抒情,作为一种抒情方式,其根本的功能就在于有效地传达诗人的思想情感。因此,对抒情技巧的革新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能够提升抒情方式的表现力,使之更好地服务于诗歌内容。作为一位在传统中创新的诗人,弗罗斯特认为诗歌不仅需要用眼睛来感受,更应用耳朵来聆听,诗歌是否具有较强的音乐性是衡量诗歌好坏的标准。因此,注重意义之音是弗罗斯特技巧革新的重要表现。此外,他也十分强调意象的重要性。当然,这些技巧并非弗罗斯特专有。他是在继承华兹华斯语言理论和庞德意象理论的基础上革新的结果。他突破华兹华斯语言自为论和庞德意象张力说,使传统的抒情方式具有了生命力和表现力。弗罗斯特的文学观念和人生经历,深刻地影响了其抒情方式变革,使其诗歌既体现传统又富有了现代色彩。总之,弗罗斯特是一位了不起的抒情诗人。他沿着一条求新的艺术之路,借用传统的抒情方式,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一方面向读者展现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世界,一方面又通过一种超验的生命体验传递一种深邃的思想,以意象、意义之音等抒情技巧揭示田园牧歌后面所隐匿的孤独和荒瘠。凭借自己在传统中寻求创新的精神和大量文学实践,弗罗斯特的诗歌富有了清晰自然、含蓄隽永、耐人寻味的艺术魅力,在体现诗人对诗歌自我认识和理解的同时,也让弗罗斯特成为美国诗歌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