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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加快,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成为推进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保证人民民主权利、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村民自治推行的30多年来,在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村民的积极推动下,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村民自治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导致民主监督仍是我国村民自治中的薄弱环节。因而,分析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的深层原因,找到解决民主监督的方法,对我国村民自治、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有重要意义。村民在行使民主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渠道单一、被监督者权力过大等。这些问题为村干部贪污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从而造成干群矛盾加深,严重影响村民自治的正常运转。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造成民主监督不力有其深刻的原因。首先,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不平衡,使得民主制度还不完善,这是民主监督不力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时,由于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错误理解,对民主监督中的各种事务不能进行有效监管也是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些问题的解决,要从村民、村委会及乡镇政府的角度来完善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并且还要加强制度建设,以具体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民主监督的实施。本文以民主理论为依据,在对我国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主体及监督内容论述的基础上,分析了产生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据此提出解决我国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