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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这一制度安排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农村土地能否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的农地制度是在农村集体化、人民公社化形成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经过不断改革的产物。多年来,它不仅成功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消费质量,而且为中国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是,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我国农业发展进程中的所有问题。随着工业化的加快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家庭承包责任制日渐暴露出诸多弊端,主要表现为土地的各项权利界定不清、主体不明确,关系混乱;农地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土地流转极其困难,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曾经是一个自然环境十分美好的地方,然而至元末明初时,山西的自然环境已经十分恶劣,土瘠天寒,生物鲜少,地不养人,形成了人口和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山西农村也发生了一定规模的和较为频繁的、自发的土地流转,但流转不规范问题相当严重。不仅妨碍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而且也酿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如何规范农地流转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本文对农地流转的内涵、分类、基础理论、影响因素、存在问题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即按照农地用途是否改变将农地流转分为农地内部流转和农地外部流转,详细论述了内转和外转的内涵、形式;阐述了农地流转的基础理论;结合山西省具体情况,运用运城市和阳泉市的典型案例对农地流转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集体土地市场不完善、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侵害等问题进行了剖析;最后针对农地流转中存在的失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即从法律制度上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建立相应的地价体系,合理确定流转收益分配比例;从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入手,推进集体土地产权市场建设;减少土地承包税费,促进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征用补偿标准,扩大征用补偿范围;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新型农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