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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特定的“民族特性”,它并非流于诸如歌舞、手工艺等“形于外”的东西,而是凝聚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语言、文学、艺术及宗教等领域,集中体现着一个民族价值观这种“神于内”的东西,构成一个民族在文化上的“根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文化上集中体现出多元性。保护文化多元性,并在此基础上发展、重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关系到一个民族内部认同和凝聚力,也对不同民族间和谐相处具有重要影响。尤其在人类社会普遍提倡文化多元共存的今天,积极探索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新路径,实现真真意义上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大格局,对于我国,乃至世界都有历史性的的贡献。 社区教育作为文化教育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作用。尤其是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它植根于少数民族日常生活,是对“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理念的实践,是一种由主体民族全民参与的、自发性的村寨式教育。因而,在自然与社会生态环境多样而又复杂的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面承担着更多的历史使命。但不可否认的是,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也存在着自身问题,如缺乏指导性、规划性。与此同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也面临着传统性与现代性调试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加强发展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现代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不仅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时代活力,持久繁衍的时代需求,而且也是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与时俱进,健康发展的自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