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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保险业务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渐积累了不少保险资金,为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了丰厚的资金,为此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不断出台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政策,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2006年我国保险资金以信托方式间接投资了基础设施项目,之后我国保险资金在不动产投资方面的步伐比较缓慢,在2009年新《保险法》放开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渠道后,我国保险资金在不动产投资上迈出了一大步,但相关细则未出台,致使保险资金迟迟不能进入不动产领域,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投资组合保险资金不可避免的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将VaR模型融入到保险投资中,符合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要求,本文正是基于VaR方法的角度对保险资金投资进行研究。本文首先从保险资金及不动产的概念界定、方式和特点着手,阐述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发展概况、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相关政策和模式。其次,对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基于VaR模型的理论概述和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然后,借鉴国外保险市场发达的美国、英国、日本的投资实践,结合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所处的投资环境,即我国保险资金面临专业投资人才匮乏、投资机构建设不成熟、投资模式不完善、保险投资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等客观不足,以及所投资的房地产市场周期性变化和投资比例的难以确定等挑战。最后,对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提出对策建议以及投资不动产的前景展望。本文认为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在加强投资人才培养、投资模式及比例的选择、提高保险资金投资监管水平的情况下,不断向养老实体、基础设施建设和REITs等不动产领域投资是一个很好的方向。总体来说,我国保险资金进入不动产领域的空间是非常大的,由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投资时更应该注重投资风险的管控以及选择适当的投资模式和比例。当前我国保险资金只有直接模式可选,考虑到保险资金对稳健性的要求,作为尝试不动产市场的保险公司,必须积极探索多种创新性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模式,我国保险市场将朝着更大更强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