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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监督既是对权力的制约,也是督促权力运作符合预定的行为规范的保障。行政权在现实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行政法制监督既是对行政权力异化可能性的预防,也体现了人们向往权力正常运行,追求高效政府的意愿。因此,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十分必要。
行政法制监督的研究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科学认识和评价我国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内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得到了很大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依然存在诸如监督体制不合理、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督制度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行政体制改革得以落实的保障。因此,研究和分析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并探求其改革和完善的路径,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遏制腐败、提高行政效率,都具有重要价值,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行政法制监督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是热烈和有成效的,但大多是零散和不成系统的,甚至对有些基本概念未达成共识,更谈不上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拟在对行政法制监督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进行分析探讨的基础上,介绍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的内容并结合当代西方一些国家的行政权监督制度,对我国当前行政法制监督体制的效果、缺陷进行详细述评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制的一些构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