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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模式的高等教育始于19世纪末,连同“教授治校”、“学术自由”等思想一起从西方移植到我国。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我国最终确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使得高校在高度集权的行政力量主导下运行。大学学术委员会是“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理念在我国高校的合法制度形态,院级学术委员会在组织建制上隶属于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因此,不管是完善大学学术管理,还是深入了解高校学术活动情况,都应该注重院级学术委员会建设。本研究期望通过系统的调查,了解我国高校院级学术委员会的实际运行情况,从而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科学学术管理,彰显高校学术权力。本文回顾了我国大学院级学术委员会组织变迁的过程,列举了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国家政策,以及这些政策对学术委员会制度带来的影响。文章在对大学学术管理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理清大学学术委员会、院级学术委员会的内涵,指出高校院级学术委员会是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基层机构,本质上是高校基层学术组织,是高校基层学术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院级学术委员会建设能够促进高校基层学术管理,完善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度,彰显高校学术权力。对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的研究基于组织管理理论和高等教育“组织的观点”。作者对高校院级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职能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结构不科学、组织职能践行不够、成员权益意识薄弱等。忽略科学管理、缺乏“过程”意识、漠视人文关怀是院级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的理论根源。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完善院级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例如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科学运用组织管理理论;提升学术权力地位,明确学术权力的重要地位,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