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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梳理国有资产治理监管体系的脉络,通过分析运营国有资本的国际经验和本土实践来论证我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法律地位。本文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章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理论界的研究现状、以及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和论文主要内容进行介绍;第二章讨论我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法律地位现状和存在问题;第三章介绍其他国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实践经验;第四章明确指出我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当是国有控股型营利法人公司;第五章会针对第二章提出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第七章得出研究结论。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出现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变革的成果,尤其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在国家进行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中,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又作为一种新形式被提上日程,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产物,还承担着调整国有经济产业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增强国有经济影响力带动力的使命,因此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目前学界从整体上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本身的研究还不够系统和全面。本文通过研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法律性质,以及它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来界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希望为后来的研究者起抛砖引玉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