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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11超日债”利息兑付违约,打破了我国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惯例;而评级调整不及时,临近违约才匆忙跨数个等级下调评级等情况,使得评级机构备受市场质疑。事实上,由于监管部门对企业债券发行、投资门槛等资信状况的判定依赖信用评级结果,使得“评级购买”现象屡见不鲜,评级市场早已乱象丛生。例如:信用评级没有呈现合理的正态分布、高度集中在AA及以上、高评级债券与其他国家高风险的垃圾债券有相似的企业特征等。违约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加强了对评级行业的监管,对评级虚增与调整时效进行考核,对风险揭示严重缺失等不尽职尽责的评级机构进行惩罚。随着市场规则的重建,声誉机制能否发挥应有作用约束评级机构行为,从而改善信用评级质量,值得关注与研究。本文选择A股上市公司2008-2017年发行的被中诚信、联合、大公、新世纪、鹏元评级的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为研究对象,从评级的水平、及时性、波动性、准确性以及市场反应、评级有效性和区分度等方面,对信用评级特征及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发现:1.首例违约事件后评级机构整体评级水平降低、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波动性加大;这种变动并非出于保守,信用评级能较好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状况和现金水平,下调评级往往意味着发行方未来欠佳的经营状况;2.首例违约事件对低声誉评级机构影响更大,其显著降低了评级水平并提高了评级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波动性。3.首例违约事件对投资者产生冲击,使得他们对评级下调反应更显著;4.违约事件发生前,信用评级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在AA及以上的等级中更加明显,违约事件发生后差异消失,但是该范围评级的区分度不佳,财务指标对同一评级等级债券的信用利差依然有显著影响。本文的研究贡献体现在学术和实践两个方面。学术方面,本文研究较为全面地揭示了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以来,评级机构的整体评级质量及其变化特征,丰富了评级质量的相关研究。实践方面,对评级质量特征的研究能帮助投资者理性甄别不同时期不同机构评级结果的可靠程度,引导债券发行人主动提高偿债能力和盈利水平以提高评级,而非利用“评级购买”等不良手段,同时为监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