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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巨大需求和大规模的开采、消耗已导致资源基础的削弱、退化、枯竭。以单纯的消耗资源和追求经济数量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正在严重地威胁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所以说,建立中国特色的矿产资源管理模式,实现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消除现行管理体制弊端的有效途径,是国家所有权得到真正体现的具体措施。而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矿产资源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很有必要了解我国矿法发展的历史脉络,研究历史,借鉴历史。对中国近现代矿产资源法制史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领域,通过本篇论文旨在总结揭示中国近代矿业科技落后的历史原因和中国现代矿产资源法制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探讨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与当时经济、社会、文化的关系;为制定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资源战略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本篇论文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方面出发研究,以期对研究中国矿产资源法制史、中国地质学史及其意义做出贡献。
首先对中国近现代的矿产资源法制史进行了概括性总结。清末是我国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上的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民国时期的矿法引入西方的矿业权制度并使其达到成熟。新中国的矿法建设达到历史最高峰,把地矿行政管理和矿产资源生产经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我国矿产资源法制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
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和对现实的考察,一方面总结当前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与完善方式;另一方面,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及疯狂地超负荷生产是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残酷的现实迫使我们不得不挖掘更深层次的矿产资源法制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并就有关问题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