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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宅作为一种商品,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房价不断攀升,居民对住房的投入越来越多。开发经济适用房对于我国平抑房价,拉动内需促进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作用日益扩大。目前,南昌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主要通过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这两种形式,由于南昌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部分,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若干偏差,使得该项工作的整体效果并不尽人意,广大城镇低收入人群享受到的住房保障十分有限。因此,对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开发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公共政策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公共经济学理论为基础,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调查和比较等方式对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开发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南昌市西湖区执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情况进行案例分析,提出了改革经济适用房开发模式的对策和建议:一是以政府主体模式建设经济适用房。从城市布局的高度作通盘的考虑,与城市规划有机地融合、平抑房地产过热现象、实行提前预售,可以相对地减少开发过程中的短期行为,达到“让利于民”的目的。实行城市空间合理化,确定经济适用房小区的适度规模、合理选择经济适用房的区位、建设混合型多元化住宅小区,避免社会分化。二是监管经济适用房价格,搞好经济适用房造价控制。逐步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分析系统,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准确的相关依据和标准;搞好规划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大招投标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概预算的编制质量,搞好结算把关工作;走市场开发路子,以赢补缺降低造价。三是引入委托—代理机制,完善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政策。改变指定开发商进行开发的模式,导入竞争机制。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设计有效的激励模式。四是明确限定经济适用房面积,设定控制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标准。五是创新经济适用房开发形式。实行住宅合作社的形式发展合作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