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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以后,山东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迎来了由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很长一段时间内,山东的教育一直延续传统,难以适应近代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考诸史实,我们可以发现早在中国政府大规模的教育改革之前,山东就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个现代教育体系。这一体系的创建者就是近代西方来华新教传教士。19世纪是“新教扩张的世纪”,众多基督教差会纷纷开始走向海外传教。中国作为一个庞大的异教国家成为了基督教传教士的一个目标。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通过各种手段与中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正是这些不平等条约为传教士的公开活动提供了保障。1858年《天津条约》规定开放登州(后改为烟台)为通商口岸,新教传教士开始涌入山东。传教士抵达山东后,迅速展开了传教活动。在工作中,他们将开展教育事业作为传教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基督教教育事业逐渐在山东范围内蓬勃发展起来。纵观晚清山东基督教教育五十年,基督教教育体系经过了筚路蓝缕的开创期,脚踏实地的发展期和最终蓬勃发展的巩固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不论传教士办学是为了践行基督救世的理念还是处于传播宗教的需要,晚清时期他们的确先于中国政府在山东大地上初步建立起了现代教育体系,这是毋庸否认也无法否认的事实。虽然如此,作为外来者,传教士开创的基督教教育体系实际上始终游离于山东主体教育之外。它只是一个局部的,具有示范性的、宗教性的教育体系,并不能主导山东主体教育的发展方向。只有中国政府主导的教育改革才能最终引领山东教育由传统走向现代。庚子之难以后,清政府痛定思痛,决心变法,大力推行新政。山东在新政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加速迈向近代化,作为救国途径和时代要求的新式教育正是在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转型这一背景下,迎来了现代化的起点。1901年9月,清政府谕令各省广设大、中、小学堂及蒙养学堂,全面启动教育改革。在改革中山东当局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大力发展新式教育,在清末十年间初步建立了从蒙养学堂到大学堂,包含专门教育、实业教育、社会教育等诸多门类的现代教育体系。在清末十年山东轰轰烈烈的教育改革中,基督教教育体系虽然不能对官方主导的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由传教士们先行建立的现代教育体系以及这一体系培养的学生,在清末民初中国教育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无疑发挥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