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违约条款在债券合同中的可操作性研究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lanyu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境内债券市场蓬勃发展。2014年以前,境内债券市场形势一片大好,因为债券不存在违约,每一只债券最后都能进行兑付。但是2014年“11超日债”违约事件的发生,意味着债券违约出现在了境内债券市场。据光大证券数据统计,从2014年至2018年11月,境内债券市场(仅指银行间、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一共有91个主体发行的共205只债券发生了违约事件。随着经济形式的变化,债券违约也越来越多,逐渐呈现常态化。在爆发多数债券违约的情况下,违约后的处置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内现有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担保人代付制、处置抵押物制及债务重组。在现有处置机制中,债券合同中具有提前约定和事后作用效果的限制条款发生了重要的作用。根据冯果、阎维博所著《论债券限制性条款及其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之保护》一文中,债券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指合同中约定的限制债券发行人特定行为以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特殊条款。因其具有事前预防、事后处置的可操作性,在境外成熟的债券市场中被视为对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有力的保护手段之一。那么作为归类于限制性条款中的交叉违约条款,对于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保护必然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由于前几十年境内债券市场中政府的兜底刚性兑付使得债券持有人认为债券持有人权益是不存在风险和因此没有保护必要的。2014年“11超日债”违约事件的发生及之后违约发生的增加使得债券持有人对于其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途径多种多样,但是其中债券持有人身份的确认是来自于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债券合同本身的。因而回归到债券合同本身,研究债券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实务中比较关心且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可以在产生争议纠纷时得到认定。因而本文将通过对现有判例进行整理分析,整合国内外文献,对债券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具体设置方法进行讨论研究。本文研究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文献研究法:通过对现有关于债券违约、限制条款、交叉违约条款的文献进行整理与分析,为本论文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比较分析法:因为国内债券市场对于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较少,因而文中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国内借贷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具体适用,更好地完善国内债券合同中对于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三)案例分析法:本文包含大量现有案例判决的总结与分析,包括交叉违约条款在借贷合同纠纷判决和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交叉违约条款在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判决,以期总结出在债券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具体设置,并提出完善。目前国内债券中对于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很少,所占比例并不高,且就算在募集说明书中写有交叉违约条款,也大多因为文本缺陷,解释空间过大,导致交叉违约条款不能很好的发挥对于债券持有人的保护作用。通过对国内借贷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适用及债券合同中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研究,试图得出债券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具体内容设置方法。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交叉违约条款在债券合同中的必要性是正文第一章内容。本章共有两个章节,其中第一节从交叉违约条款在国内债券的适用情况出发,对债券违约成因之政府兜底的刚性兑付进行了必要性分析。第二节从实际判例中债券持有人对于其利益保护诉讼依据进行了必要性分析。国内债券交易纠纷涉及未到期债券,主要诉讼请求依据为预期违约或不安抗辩权(交叉违约条款理论基础)。根据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理论,可以将其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通过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明示的预期违约,债券持有人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外,以默示的预期违约为诉讼请求的依据,但法院均不予支持。持有人认为发行人经营状况恶化、背负多起诉讼,同时也存在着其他债券违约情形,结合这些事实足以证明发行人构成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法院不予认可。理由在于每个债券发行行为的独立性。虽然其他债券中发行人发生违约,但是并不意味着其会对该债券发生必然性的违约。不符合默示预期违约之标准。另一诉讼请求依据为不安抗辩权,从现有案例中可以发现法院虽然对不安抗辩权予以了认定,但是限制于不安抗辩权的履行先后顺序和举证证明不能或不会履行的困难,债券持有人想要以此作为依据进行诉讼,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未达到证明标准而不被法院认定。因而交叉违约条款的重要性就体现了出来。如果在债券合同中明确约定交叉违约条款,债券持有人则可以直接依据条款约定进行救济,在进入司法程序后,也能够得到更有效的支持。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检索和分析,结果显示法院支持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关于增加交叉违约条款的诉讼请求。因而交叉违约条款在债券合同中是有效约定,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二部分交叉违约条款在国内借贷合同中的适用为正文第二章内容。从交叉违约条款的定义和法理依据两个角度出发,以笔者查阅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来看,法院对交叉违约条款的效力是认可的,但要求含交叉违约条款的合同有效且本条款的约定完整、明确。主要争议焦点为管辖、条款效力、违约认定(包括违约主体、违约债务种类、违约起点金额)、责任认定(包括提前到期清偿、担保条款的设定)。第三部分交叉违约条款设计及其完善为正文第三章。基于交叉违约条款在借款合同中的应用和现有债券合同中交叉违约条款的条款适用,对债券合同中的交叉违约条款,从违约(包括违约主体、违约债务种类、违约起点金额)和责任(包括提前到期清偿和担保条款的设定)相关设置两个角度提出完善点。进而在发生债券交易纠纷时减少争议,更有效的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条款认定争议方面,条款中应该有具体的违约主体范围、违约债务种类和违约债务起点金额。最后,在条款中也可以一并约定违约后的救济或责任措施,如担保责任的约定。然后对于交叉违约条款在债券合同中的运用进行对比分析。从条款示例中可以看出,实践中的交叉违约条款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截至目前,债券合同纠纷中仍然没有依据交叉违约条款的相关判例,因而为了减少争议,降低司法风险,交叉违约条款在债券合同中的适用仍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改善:一、约定明确的违约主体;二、约定明确的债务种类;三、约定明确的债务起点金额;及四、可以约定一定的责任内容,可以是增加担保、限制新发债、加速到期等。
其他文献
编者按:$$ 今年1月15日,本版曾刊登了邹荣教授的《“红头文件”如何接受司法监督(上)》一文。邹荣教授认为,“红头文件”的审查是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关键问题,但是人民法院
报纸
医院战略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先进性原则;适应环境原则;全过程管理原则,整体最优原则;全员参与原则;反馈修正原则;统一性原则。
本文首先阐述了智能交通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必要性,其次对交通大数据的时代特征进行了分析,最后详细研究了智能交通中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以及通过智能交通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
水下目标识别在鱼雷水下武器反对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模糊聚类与神经网络相结合,广泛应用在模式识别的各个领域;在FCM算法中,考虑到样本矢量中各维特征对目标分类的不同影响,提出
以铸钢为制动盘、Cu-Fe基粉末冶金材料为闸片组成摩擦副,利用MM-1000II型摩擦磨损性能试验机研究了制动速度(60~380km/h)、制动压力(0.3~0.5MPa)对摩擦系数、闸片温升、制动距离和制动
孔子思想学说主要讲的是“为人之道”,孟子思想学说则主要讲的是“为王之道”,所以孟子的思想学说主要是一种国家学说。它由四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政治人性论。他的性善论、“三
世界语言普遍存在着羡余性特征,羡余性特征是指在语言中某些词汇或者句法成分只作为语言形式存在但不具有语义表达作用,“羡余”现象在汉语中也普遍存在。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羡余否定现象不仅是东南亚学生习得、运用的难点,结构自身的复杂性也会影响留学生的日常交际。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羡余”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汉语本体方面,对于汉语羡余否定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研究极为有限。本文从认知角度入手,对东南亚学生汉语羡余
提要$$从多元分割到逐步整合,从少数覆盖到全民覆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在医疗保障领域发展的目标和路径。$$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
报纸
日光温室栽培是农户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但由于其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同一作物的连续种植等原因,使土传病虫害成为了主要的连作障碍。传统的化学熏蒸土壤灭菌方法在控制土传
《证券之星》报道,被誉为“世界工厂”的广东省东莞市从2009年进行旧城、旧村、旧厂“三旧”改造,如今,一批破烂闲置厂房一跃变成高大上的科技创新“孵化器”园区。$$早在2009年
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