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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这就明确提出要把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作为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农民作为我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体,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塑造一大批具有法律意识的新型农民,无疑是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中的首要任务。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讲,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实现农村法治化的关键和核心。中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中国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最为基本的问题。如果仅从量上分析,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就意味着全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再从质上分析,农民法律意识是否得到提升关系到我国能否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没有中国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农村的法治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焦点和难点。所以说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提升农村法治化的进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对加快新农村建设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农民法律意识提高了可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法律意识提高了可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民法律意识提高了可以实现农村管理民主的目标。虽然我们都认识到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意义重大,但是目前从总体上讲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还是很不尽人意,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法治化的进程,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全国经历了25年的全民普法工作之后,我国农民法律意识并没有得到特别明显的提升,这更使我对研究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本文所研究的是作为全国第一批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农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对张家港市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张家港市提升农民法律意识的具体实践的分析,并进行拓展讨论,从中寻找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对当前更加有效地开展农村普法工作,提升农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