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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熙丰年间变革军法之前,更戍法的施行和就粮禁军的大量创设加强了地方的军事力量,但也触动了内外相制、强干弱枝的立国思想。将兵法施行以后,禁军分为系将禁军、不系将禁军两部分,总管、钤辖、都监之类统兵官节制不系将禁军而部属于地方守臣,系将禁军专为将副自行率任而守倅不得关预,北宋君臣冀此以得内外相维之势。但由于统兵官怠于训练加之徽宗朝军政紊乱、任所非人,系将禁军和不系将禁军素质堪忧,国家难以仗其立功开边、地方难于赖其保一方安堵。直至靖康之祸,禁军一败涂地,溃乱为盗贻害地方。宋高宗即位之初便建立御营军以总齐军政且为行在之屏障,他亲睹靖康以后地方被兵盗之害而无兵自卫的惨状,兼之禁军或溃散或被编入御营军、可战者寥寥,便以诸路禁军隶帅臣节制。由此,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了系将禁军、不系将禁军在南宋时期归属于地方军队行列。但此时熙和、秦凤、陕西、河东诸路残存的系将禁军逐渐由吴玠统领,在抗金前线仍起着重要作用。绍兴五年,吴玠统领的军队被编入行营护军,则标志着禁军的国家正规常备军的地位被屯驻大兵所取代。尽管自此以后间或有系将禁军临时划归三衙,不过禁军专为地方军的法律地位并未改变。南宋时期,禁军不再是国家的正规守备军,有军事方面的因素也有政治层面的考量。但禁军存在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军事职能。作为由帅臣和地方守倅掌握的武装力量,禁军在维护地方正常统治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也曾参与对外作战。而禁军与众多并存的地方军队以及御前大军的互动,更能证明它的军事职能对朝廷统治全局的意义。在当时,众多的地方军队为众多士大夫所诟病。他们由此也对禁军的存在意义提出了质疑,这就不得不考虑到南宋时期影响禁军军事职能发挥的种种因素。而禁军作为地方重要的军事力量与南宋一朝相始终,本身就是对其在南宋一朝军事体系中地位最好的脚注。